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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公司-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关于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劳务施工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苏霖 联系电话: 18776923622
联系邮箱:

正文内容

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劳务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

二、招标内容: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劳务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

三、工程概况: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工程位于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来宾市仙池路与西C路交叉口东北角,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包含1#标准厂房、2#标准厂房、3#标准厂房、4#标准厂房、5#标准厂房、6#标准厂房、7#标准厂房、8#化验楼、9#宿舍楼、1#大门、2#大门、3#大门、以及室外总评工程、电梯工程。其中1#标准厂房占地面积4327.9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56.15平方米;2#标准厂房占地面积4585.96平方米,建筑面积14121.14平方米;3#标准厂房占地面积2582.44平方米,建筑面积5299.28平方米;4#标准厂房占地面积2582.44平方米,建筑面积5299.28平方米;5#标准厂房占地面积3877.14平方米,建筑面积11789.71平方米;6#标准厂房占地面积3480.04平方米,建筑面积7166.72平方米;7#标准厂房占地面积3940.7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94.65平方米;8#化验楼占地面积1081.28平方米,建筑面积4435.44平方米;9#宿舍楼占地面积843.33平方米,建筑面积5160.30平方米。

四、现场概况: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招标人项目部查看场地,到施工现场熟悉情况并估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

、拟进场时间: 2023  101(具体时间以甲方下达通知为准)。

六、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及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公司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合法有效;广西区外的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外地来邕企业须提供来邕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3、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过激讨薪行为的记录。

4、近3年承担类似项目工程业绩3个以上(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必需提供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且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的齐全与否为资格预审通过与否的先决条件。

、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编排的总工期和阶段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建设单位相关质量标准要求,配合整体工程评定达到质量验收合格。

十、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无重大事故,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十一、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投标单价一次包干,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十二、结算与支付:

1、按每栋作为节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节点当月的25日前报工程完成进度给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在次月中旬按实际完成量的70%的进度款支付给投标人,即进度款﹦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施工节点金额×70%,每月最多申报一期进度款;

2、所有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确认合格后并完成结算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85%;

3、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待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

十三、投标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要按本司要求登录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备案,投标文件包含: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函;

3、投标报价表(仅投标报价表需要密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无格式要求);

5、近3年承担类似项目工程业绩3个以上(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无格式要求)。

以上资料均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手印视为有效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9    10   17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西荣耀集团(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A座22楼项目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3、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ec.gxry.cn/.

4、投标联系人:          苏林       联系电话:18776923622

5、项目现场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15877182516

集团监督、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荣耀集团企业管理中心,邮编:530031

2)来访请到:南宁市邕宁区步江路8号荣耀中心A座23楼企业管理中心

3)举报电话(微信):18977114153或15278010204或0771-2411184

4)举报邮箱:jtsjzx2013@163.com或rlxzzx@163.com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91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劳务施工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合同谈判、签署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的有关之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效力期间自                日起至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期: 2023           

 


附件 2:投标承诺函

 

投标承诺函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熟悉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 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劳务施工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并已考察了现场及场地周围的环境,我方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并愿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之前提下以提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向贵公司表示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之真实意思。 

我方同意此投标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之组成部分,中标后将成为合同附件,与正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两天内与贵公司签定合同,并全面、恰当履行之。如我方存在任何与本承诺函所述不符之行为,可视为我方违约,我方除承担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违约金及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外,另一次性向贵公司缴纳罚款伍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投标报价表

一、招标项目名称:来宾市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

二、招标内容: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劳务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说明及工程量如下表:

1、投标报价

序号

施工内容

工作内容及说明

单位

预计
工程量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单价

(元)

合价(元)

1

内墙石粉类涂料

劳务分包,含阴阳角线、分隔缝、涂料调和、涂饰、喷面漆除卫生间及水电井以外所有墙面

1、基面处理、找平,贴阴角、阳角护角线;

2、5厚专用基底料打底;

3、涂刷封底漆封底;

4、抹涂0.8厚石粉类涂料找平;

5、抹涂0 7厚石粉类涂料找平;

6、抹涂0.5厚石粉类涂料面层。

81340.31



2

天棚喷(刷)涂料

劳务分包,含阴阳角线,分隔条,满刮保温腻子两遍(除卫生间以外的所有顶棚)

1、涂墙面杂物、浮灰、油污;

2、3厚满刮刮腻子(一底两面);

3、乳胶漆面层(一底两面)。

105562.5



3

外墙真石漆涂料

劳务分包,含阴阳角线分隔缝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水泥砂浆找平、涂料调和、涂饰、喷面漆

1、基面处理、找平,贴阴角、阳角护角线、滴水线

2、涂饰底层涂料;

3、喷涂主层材料;

4、涂饰面层涂料两遍;

46091



4

合价(元)





5

付款方式

1、完成项目部划分的施工区域,经招标人确认并初验合格,按每栋作为节点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节点当月的25日前报工程完成进度给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在次月中旬按实际完成量的70%的进度款支付给投标人,即进度款﹦承包人当期实际完成施工节点金额×70%,每月最多申报一期进度款;

2、所有内外墙涂料及腻子工程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确认合格后并完成结算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85%;

3、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待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付清。

 

 

 

 

 

 

 

 

 

 

 

 

 

 

 

 

6

 

 

 

 

 

 

 

 

 

 

 

 

 

 

 

 

报价说明

以上采用劳务分包方式,本报价均不含税,单价一次包干,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若因投标人施工不当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则投标人需无条件完成施工质量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招标人负责:

1、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水电

2、仅提供约定工期范围内的升降机垂直运输,地上及楼层二次搬运不负责;如超过约定工期范围内的垂直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生产水电;

4、塔吊、施工电梯;

5、提供主要材料(外墙抗裂专用腻子粉、底漆、罩面漆、砂浆、石粉);

6、协调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负责:

1、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辅材、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用具、设备、工具(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机具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

2、招标人配电供应至二级箱,投标人负责二级箱以外的电线、电缆、三级配电箱等设施费用。

3、现场临时设施的支、搭、拆、装、施工等费用。

4、负责合理安排堆料地点;材料堆放点至施工楼栋室外地坪的水平二次搬运及施工楼栋室外地坪至施工楼层工作面的垂直距离二次搬运;施工机械设备场内转运;施工完成后清理场地;

5、投标人报价内提供的材料、机具等物品自行保管,被盗或损坏费用自行承担;

6、交通、食宿及生活水电自行解决如投标人要求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工人宿舍,招标人收取费用:200.00/.间,使用期间宿舍管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产生的水电费用自行承担,将从工程款扣除。

7投标人从项目部签领的材料由劳务队自行保管,保管使用期间如被盗或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原价赔偿,施工完成后剩余材料归属招标人;

8、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投标人进场7个工作日应购买商业保险,将其所有作业人员列入被保险范围。

9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本项目部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资发放相关工作,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投标人恶意拖欠,招标人有权直接扣除工程款

10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工序交叉施工时,投标人应义务做好自身产品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对可能造成的成品损坏进行修复或更换。

11、因文明安全施工不到位所受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处罚费用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各项费用。

12、投标人在投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四、主材材料(外墙抗裂专用腻子粉、底漆罩面漆、砂浆、石粉等一切主材损耗按1.5%计,超出损耗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服从招标人的施工要求,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

工程验收标准为质量合格,投标人需配合甲方现场收方及组织分项工程竣工验收。

 

2、投标人补充说明(报价、付款方式等):

 

 

投标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3、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4、以往业绩一览表。

序号

合作单位

项目名称

供货内容

供应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