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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4304563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吴健港 | 联系电话: | 18176894065 | |
联系邮箱: |
塔吊机械租赁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苏博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二、招标内容:塔吊机械租赁,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工程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附后)。
三、工程概况:项目共11个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69675.16㎡;地下共1层185.75㎡(消防水池,无人防工程),地上建筑面积69489.401。具体如下:
1、1-6#标准厂房:共6栋,每栋4层、建筑面积8801.52㎡、建筑高度20.55m;
2、宿舍楼:共1栋,地上6层、建筑面积5721.02㎡、建筑高度21.45m;
3、产业服务中心:共1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4725.76㎡、建筑高度20.90m;
4、食堂:共1栋,地上5层、建筑面积6010.22㎡、建筑高度22.7m;
5、设备房:共1栋,地下1层,地上1层、建筑面积368.91㎡、建筑高度4.5m;
6、门卫室:共1栋,地上1层、南门建筑面积15.12㎡,北门建筑面积25.01㎡、建筑高度均为3.75m。
四、踏勘现场:有资格的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发包方项目部施工现场熟悉情况且估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承包人不论是否到现场踏勘,其报价均视为已知悉现场情况并预判其今后可能发生变化而作出的合理报价,日后承包人以不知道现场或现有情况以及现场情况发生改变为借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获考虑。
五、拟进场时间:2021年11月15日。
六、计划工期:总工期 12 个月,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为准。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情况良好,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过激讨薪行为的记录。
七、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验收及备案标准,使用期间不因机械自身问题影响正常使用,不得使用临近报废期产品,整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8年。
八、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编排的总工期和阶段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九、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
十、付款方式:
按每月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经招标人验收确认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
十一、投标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要登录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并提交报名,在我司核准报名通过后至投标截止前,在平台上录入单价信息及以下电子扫描件资料参与竞标,具体扫描文件包含:
1、投标报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以往业绩一览表。
资料1需当次投标时作为附件上传;资料2和资料3要求注册账号时完善上传,后续投标不需重复提供。
(以上资料均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确认方视为有效)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 18:00(北京时间)
2、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 15:00(北京时间)。
3、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网址:http://ec.gxry.cn/。
4、投标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18176894065
5、项目现场联系人: 覃经理 联系电话:18172447370
6、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投标报价和投标人业绩信誉综合评标。
十三、集团监督热线电话0771-2411184或13978618328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苏博工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二、招标内容:塔吊机械租赁,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数量如下表(施工图附后):
1、投标报价表
序号 | 施工内容 | 工作内容及说明 | 台数 | 计价单位 | 预测 (暂定) | 投标人: | |||
联系电话: |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塔吊租赁 (臂长60米,安装高度40米) | 机械就位安装、调试、维修以及拆除等 1.含机械就位安装、拆除所发生一切机械、人工以及辅材等费用; 2.含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检测以及试运行并确保合格; 3.含配合招标人进行验收、备案,包括资料收集; 4.含日常检查维修并形成相关检查资料,检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含设备基础、连墙件预埋定位安装; 6、要求继续工作年限不得超过8年,工作电压、电流等配电要求符合常规标准(主要满足本项目供电要求)。 | 4 | 月 | 10个月 | ***元/台/月 | 注明:机械型号,具体参数,几成新,使用年限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 | 塔吊进退场费 | 机械装车、运输、卸车就位 1.包含机械进退场的装车、卸车的吊装、人工配合等一切机械、人工以及辅材费用; 2.含到达或离开工地现场的运费; 3.机械进场费用:招标人仅补偿一次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一次。 | 4 | 次 | 1次 | ***元/次*台 | |||
3 | 税票税率 | %增值税 发票 | |||||||
4 | 总价 (元) | ||||||||
5 | 结算方式 | 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期为准。本工程塔吊使用计划8~10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实际使用工期超出超过或减于预计租期的,按实际月租金支付租金;不足自然月的,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日支付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 | |||||||
6 | 付款方式 | 按每月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付已完工程量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 | |||||||
7 | 报价说明 | 一、本报价含税;单价一次包干,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二、招标人负责:设备基础、连墙件预埋土建部分的施工。 三、投标人负责: 1.机械进退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日常检查维修费用以及验收备案合格,其他费用(如吊车等机械费用、调试试运行费、安装费用、辅材以及技术员费用等); 2.验收备案过程需用安拆施工专项方案、产品合格证、出场合格证等一切资料,确保招标人验收备案合格; 3.负责设备基础、连墙件等预埋件安装; 4.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含围护安装及过程维护; 5.安拆过程的交通、食宿及生活水电自行解决; 6.含配合试验检测、验收合格及备案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违规作业,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机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临近报废期产品;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招标人验收备案不合格,则投标人需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设备问题影响到招标人工期的,则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
投标人补充说明(报价、付款方式等):
投标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2021年 月 日
2、投标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合格证、出场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4、以往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