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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公司-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一期项目--钢筋劳务班组施工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 18776923622
联系邮箱:

正文内容

钢筋劳务班组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二、招标内容:主体工程的钢筋制作与安装等劳务施工(不含塔吊、垂直运输机械),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及说明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条款及投标报价表(附后)。

三、工程概况:本工程拟新建建筑面积 195191.05 ㎡,各楼栋面积如下:

3#楼5层,18051.24㎡,首层高度7.5m2-5层层高5.5m4#楼5层,24615.52㎡,首层高度7.5m2-5层层高5.5m5#、6#、17#、18#楼均5层,12995.34㎡,首层高度7.5m2-5层层高5.5m7#、8#、15#、16#楼均6层,11715.54㎡,首层高度7.5m2-6层层高5.5m19#楼地下室1层,3777.23㎡,层高4.5m,地上9层,25695.24㎡,1~2层层高5m3~9层层高3.9m20#、21#楼均5层,12063.65㎡,首层高度7.5m2-5层层高5.5m;门卫室3栋,各27㎡,层高4.2m

四、现场概况:有资格的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招标人项目部查看有关现场场地、施工设计图纸等资料(招标人不保证资料的绝对准确性),到施工现场熟悉情况并估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招标人可提供投标人的人员食宿场所,招标人另外收取租金费用100元/间/月,生活水电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计划进场时间:2023 1025

六、工期19#楼历时270 日历天;其余楼栋厂房180 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下达开工时间起计)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信誉情况良好,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过激讨薪行为的记录。

4、获得市、区安全文明工地者优先。

八、进度计划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编排的总工期和阶段进度计划按时完成。

九、质量要求:满足工程验收标准且达到市优要求

十、投标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报价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 ,以现场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合同单价计算;

2、按每月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经招标人验收确认合格后,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60%,完工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

3、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十二、结算计价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30个日历天数内将工程结算。

工程量以经招标人认可的钢筋下料表计算,包括主体结构、塔吊、施工电梯基础等。

十三、投标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需要登录荣耀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备案,投标文件包含:

1、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需单独密封)

2、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以往业绩一览表。

4、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5、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以上资料均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方视为有效,投标报价表必须密封,其他资料公开接受我司资格预审。)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若有不真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020 16: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西荣耀集团(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61号荣耀中心A座22楼项目管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  苏工    联系电话:18776923622

4、项目现场联系人:     叶经理   联系电话:13737086026

马经理   联系电话:18277138057

5、评标办法:根据投标报价、投标人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标,最终中标人的确定由我司决定。

十五、集团监督热线电话0771-2411184或13978618328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1016
钢筋劳务班组施工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本工程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1.1业绩要求

1.1.1 三年内承接过类似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

1.1.2 获得市、区安全文明工地优先;

1.1.3 需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1.2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

1.2.1 具有稳定成熟的管理人员及组织体系(项目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求出勤率在80%以上,离岗须经招标人项目经理批准;

1.2.2 项目现场负责人需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独立处理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2.3  特种作业人员均需持有特种作业证,进场需提供给项目部备案。

1.3资源配置要求

1.3.1 具有稳定的钢筋班组施工人员等(需提供班组负责人名单,班组人员数量);

1.3.2劳务人员总数配备要求:钢筋班组不少于30人

1.3.3配备钢筋加工机具等均为投标人自有机具。

1.3.5投标人负责人工及铁钉、铁线、扎丝等辅材。

1.4资金能力

1.4.1 可垫付3个月工人生活费,投标人的人员住宿由投标人负责,生活水电等由投标人自理。

1.4.2中标后需缴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  资格预审

经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工程

3.2 工程地址:南宁市伶俐产业园

3.3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3#5#~8#、15#~21#为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4#为桩承台基础+独立基础。

3.4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195191.05 具体如下表:

 

楼栋


楼层面积(㎡)

总面积

人防

地下室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七层

八层

九层

机房

3#

18051



3564

3564

3564

3564

3564





231

4#

24616



4860

4860

4860

4860

4860





316

5#

12995



2560

2560

2560

2560

2560





196

6#

12995



2560

2560

2560

2560

2560





196

7#

11716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6

8#

11716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6

15#

11716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6

16#

11716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20




196

17#

12995



2560

2560

2560

2560

2560





196

18#

12995



2560

2560

2560

2560

2560





196

19#

29472

1353

2424

5370

4644

2401

2401

2401

2401

2401

2401

2401

166

20#

12064



2376

2376

2376

2376

2376





184

21#

12064



2376

2376

2376

2376

2376





184

门卫室1

27



27










门卫室2

27



27










门卫室3

27



27










合计

195191













3.5  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工程验收标准且达到市优要求  

3.6工期:

19#楼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其余楼栋厂房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下达开工时间起计),计划于 2024  X  X 日完成。工期符合本工程进度要求。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如因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成的,须无条件配合抢工。

3.7现场概况:有资格的投标人可于投标前到招标人项目部查看有关现场场地、施工设计图纸等资料(招标人不保证资料的绝对准确性),到施工现场熟悉情况并估计到以后可能发生的变化。

第四条 招标范围

承包范围内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钢筋制作与安装等。因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还包括与其它队伍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以及甲方另行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

其他:①招标人仅提供9台塔吊及13台施工电梯,具体布置可协商,另发生的二次垂直及水平运输由投标人综合考虑。②工作面的移交,由招标人和下一道工序的班组共同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五条  招标要求

5.1安全文明施工

1)投标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所有进场人员先经安全培训,经安全部门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2)现场材料按规格分类码放。

3)建筑垃圾要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

4)施工时坚决禁止高空抛洒及乱倒垃圾。

5)材料供应方式及管理: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现场经招标人负责卸货并清点后交由投标人保管使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的,由投标人承担。

6)达到广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具体做法按照附件《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做法工标准做法及处罚措施》执行)。

7)投标人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应购买意外保险,将其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列入被保险范围;或由招标人购买意外保险,其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结算中扣除)。如因投标人未购买工伤保险或出现漏保人员,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5.2管理人员

1)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有相应的负责人与招标人相应专业负责人对应,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执行能力。

2)必须配合政府要求的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相关手续。

3)至少配一名安全员,配备的管理人员需与投标时递交的《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表》一致。

5.3 合同签订约定

1)所有在项目参建的农民工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2)投标人的人工劳务内容须经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内容由招标人(或项目)拟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由劳务公司签章。合同由招标人(或项目)保管及实施,约定所有劳务工人由项目部管控。

3)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均由项目部分配,投标人签认,劳务公司根据项目部提供的签认分配单及资金,从桂建通平台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  投标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工程概况及图纸、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情况综合报价。

6.2报价暂不含税金。

6.3报价方式:按钢筋实际加工及制安吨数计算综合单价

6.4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 

1)报价约定单价为劳务综合单价,生产水电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施工图(包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函及招标人通知要求等)在内的钢筋制作与安装的工作内容,以及因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还包括与邻区的交界地方的衔接工作以及与其它组团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以及甲方另行指定的分部分项工程。

2)配合及确保招标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国家相关规范为标准验收合格以专业资质报告为准。

3)招标人因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而进行的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内容,还包括与邻区的交界地方的衔接工作以及与其它组团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

4)包括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辅材、机械机具、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要求、生活临时水电、其他分包配合等工作以及相关设备的进出场等费用的偿付,对施工期间如发生人工价格及施工现场不可预见、变更等情况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6.5施工机具用具、设备、工具(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机具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钢筋机械、小型工具等。钢筋施工涉及的所有施工用机械设备均由投标人租赁和配备,但型号及性能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施工需要。除甲供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及辅材均由投标人承担。

6.6 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6.7 投标人人员餐饮住宿、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品用具、交通差旅费、人员保险及社保费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6.8 现场材料及至料场材料的装卸以及垃圾的清理和运输等费用。

6.9 材料及周转材料、设备、设施的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及成品的保管费用,如发生盗窃或破坏的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应指定材料领用人办理材料领用手续,材料的保管及使用的生效时间以书面材料移交单签认日期为准。

6.10 对于现场的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费用。

6.11 因文明安全施工不到位所受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处罚费用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各项费用。

6.12中标人食宿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中标人应保证整个食宿卫生,要安全用水、电和燃气,注意防盗防火,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出现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严禁使用项目材料对床铺或其它生活区设施进行加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经济的处罚。

6.13 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第七条   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7.1本工程报价约定为固定综合单价,以现场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合同单价计算;

7.2按每月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经招标人验收确认合格后,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60%,完工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

7.3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7.4 结算方式: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在30个日历天数内将工程结算。

工程量以经招标人认可的钢筋下料表计算,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塔吊、施工电梯基础等。

第八条  投标须知

8.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表;(仅投标报价表需要密封)

2)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奖工程情况、在建工程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4)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5)投标人实力情况 (包括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6)承诺函

8.2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并经双方代表人员签认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8.3本工程招标人采取不设标底方式招标,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价报价。

8.4投标文件要密封,需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于 2023 10 20  1500分前送达广西荣耀集团(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61号荣耀中心A座22楼项目管理中心)

8.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 2 天,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第九条  开标须知

9.1 本工程于2023  10    20  日在 广西荣耀集团(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61号荣耀中心A座22楼项目管理中心)开标,由招标人自行召开。

9.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

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0.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成员不少于5人

10.2本工程按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并评出中标人。

10.3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情况以电话告知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人评标结果。

10.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 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放弃中标权,并另行确定中标人。

10.5投标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一条  附件

附件1:施工图纸(另附)

附表 2:承诺书

附表 3:劳务项目投标书

附表 4: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近年的公司业绩及项目机构配备情况 (劳务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做为必须的附件)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2.1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中标。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有幸参加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一期项目项目工程钢筋劳务班组施工投标,若本人(公司)中标,特做如下承诺:

1、本人(公司)理解招标方为了整体工程质量、进度的需要,对工程施工部位的划分,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方分配的工程项目。

2、本人(公司)理解招标方合理底价的要求,但本人的报价不低于成本价。

3、本人(公司)经过认真的仔细的测算,确认以投标工程报价单价进行计量计算、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

4、本人(公司)承认并执行贵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投标承诺。

5、服从总承包项目管理班子对该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环境、质量、技术、经济核算等总包管理要求,履行分包的一切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质量达标。服从业主、总包单位对该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劳动力的调整及要求。

6、承诺对此次分包的工程不再进行转包,否则,贵方有权更换分包队伍,本人(公司)无条件在贵方要求的时间内撤场,并承担因此给贵方造成的损失。

7、本人(公司)同意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节假日顺延)与贵方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无故延期愿承担10000元的经济补偿。

 

承诺人名称: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承诺日期:                    


劳务项目投标书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章)

 

企业资质类别                 等级:           

 

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编制日期                                    

 

 

 

报价说明:

一、投标人需考虑投标人所有劳务人员的食宿及生活水电费等,综合报价

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工期紧、工序多、工作面交叉多、工程规模、招标范围等因素综合报价,结算不因时间紧、人员或材料投入大等理由另外计算工程量

二、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工长等管理人员应有丰富的类似施工经验,投标管理人员名单如发现与实际进场人员不一致或者水平低于投标人员的,一经发现按违约处理。


钢筋劳务班组投标报价表

 

一、招标项目: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一期项目

二、招标内容:钢筋工程劳务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工作要求说明及工程量如下表:

序号

施工工序

工作内容

单位

预测

工程量

投标人:

联系电话:

单价(元)

合价(元)

投标报价






1

钢筋制安

1、钢筋下料计算、制作、绑扎(含扎线)、焊接(含焊剂费)、电渣压力焊、套筒机械连接、马凳筋制安、配合钢筋取样工作、搬运钢筋到工作面、钢筋保管、钢筋加工耗材不能超过1.5%(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承担);

2、预留门洞、压顶等二次结构钢筋安装(含扎线)、砌体植筋(含植筋胶材料)等;

3、措施构件(包括但不限于塔吊基础、电梯基础、砂浆储存罐基础的钢筋等,为配合施工必不可少的钢筋加工及制安)

4、钢筋机械(含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等)

5、铁钉、铁线、扎丝等辅材。

t

12500



总价(元)



结算说明

1、表内所填工程量仅为预测,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施工完成部分计算。

2、工程量按投标人认可的钢筋下料表计算。

投标说明

1.投标单价为综合费用单价,是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单价一次包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所含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支付比例、

付款方式

1、按每月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经招标人验收确认合格后,付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60%,完工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无息付清

2、劳务费(即农民工工资)支付需按规定办理“桂建通卡”,并通过绑定农民工工资发放平台支付。超过国家税务标准需要缴纳税款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税款。

报价说明

一、本报价均不含税;单价一次包干,包含本项目工程达到本工程质量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补偿及一切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若因乙方施工不当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则乙方需无条件完成施工质量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二、招标人负责:

1、施工场地;

2、工程所用到的钢筋、套筒等、塔吊以及垂直运输机械等;施工生产水电;

三、投标人负责:

1、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辅材、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施工范围内所用的钢筋加工机械、斗车等施工机具用具、设备、工具(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机具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

3、现场材料及至料场材料的装卸以及垃圾的清理和运输等费用。

4、材料及周转材料、设备、设施的保管费用。

5、现场施工器具的维修,保养费用。

6、招标人提供投标人的人员住宿(活动板房,不含床铺、床板),招标人另外收取租金费用100元/间/月。投标人自行负责餐饮、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品用具、交通差旅费、人员保险及社保费等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投标人进场7个工作日应购买商业保险,将其所有作业人员列入被保险范围。

8、因文明安全施工不到位所受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处罚费用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其他事故所造成的各项费用。

9、配合及确保招标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以国家相关规范为标准验收合格以专业资质报告为准。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11、其他详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人其他补充说明(报价、付款方式等):

投标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2023